化一个热烈的妆,去见一个喜欢的人
化一个热烈的妆,去见一个喜欢的人
作者:Man安久(专栏作者)
许小姐六岁的时候玩过家家,和邻居大志扮演夫妇俩。
为此,大志专门偷了一条他爸爸的领带出来。而许小姐则悄悄潜入自己妈妈的房间里,拿起妈妈的口红,贼眉鼠眼地观望一阵后,才战战兢兢地拔开口红的盖子,毛手毛脚地在自己的嘴唇上画圈圈。
她那时候以为,涂口红就像美术老师教的画鸡蛋一样,只是把2B铅笔换成了一只红色彩笔。
可惜宏图未成,许小姐就听见了钥匙转动锁头的声音。她跳下椅子,抽了张餐巾纸手忙脚乱地抹掉嘴唇上的口红,生怕露出一丁点马脚让妈妈发现。
妈妈察觉到她唇角的红渍,问她怎么回事,她嘀咕着说是刚吃了番茄酱。
许小姐觉得自己涂口红的样子应该很好看。她只是特遗憾没有让大志瞧见。
许小姐十六岁的时候,如愿以偿地和大志成双入对。
第一年情人节,许小姐打算和大志共赏花好月圆。
出门前,她又一次手足无措地站在妈妈的梳妆台前,颤颤巍巍地攥着那支说不出牌子的口红,小幅度挥舞着,像是一个初初接手师傅刻刀的小学徒,紧张笨拙,不知从何下手。
她想漂漂亮亮地去见大志。
许小姐凑近梳妆镜,拿着那支口红生涩地描摹起自己的唇形,一点一点,唯恐丝毫差错便致前功尽弃。
对那时候的她来说,涂一次口红,简直就是历经一次呕心沥血的八年抗战。
但她却还是高兴的,她心甘情愿。她只是想要在十六岁的花季里,为大志开出最好看的花,然后惊艳他整一个盛夏的枝丫。
在那个知了声嘶力竭的夏天,她想要不遗余力地为心上人盛放,最好还能得到他一句单纯的夸耀。
许小姐今年二十三岁,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梳妆台。
O·P·I、LANCOME、MARY KET……各种瓶瓶罐罐杂乱无章地陈列在梳妆台上,像是四岁小孩散了一地的玩具。
这些都是许小姐的玩具,她玩得炉火纯青,就像一个手法熟稔的手艺人。凭借这些,她总能轻而易举地将自己那张素净妍丽的脸,变得愈加妩媚风情。
她很美,化了妆更美。
无意抬头,许小姐恰好瞧见了梳妆镜中的那张脸。不知怎的,倒是多出了几些生分。
她是有多久没有这样好好地看过自己了。
姣好的面容与精致的妆容缝合得天衣无缝,像是扣上了一张面具,让人寻不着些微表情变化的蛛丝马迹。
死气沉沉。许小姐为自己突如其来的评价吓了一跳。
不多理会,许小姐拿起Dior的口红,只是匆匆地又瞥了一眼镜子,便能娴熟地描摹出自己的唇形。